2015年中国城市步行友好性评价报告

2016年06月

基于2014年发布的中国城市步行友好性评价体系,NRDC《2015年中国城市步行友好性评价报告》略微改进了评价方法,仍从城市步道的安全性、舒适性、便捷性、及城市相关政策四个维度入手,对中国不同地域、不同尺度的 17个“非一线”城市进行了步行友好性的评估。评估显示有8个城市“适宜步行”(株洲、福州、常德、长沙、贵阳、三亚、 南昌、沧州),8个城市“较适宜步行”(合肥、银川、郑州、兰州、石家庄、 呼和浩特、太原、 乌鲁木齐),以及1个城市“不适宜步行”(拉萨)。此外,本报告基于城市改进步行友好型的创新性手段,选取了5个案例城市:重庆、沧州、杭州、北京、株洲,并对这些城市的改善步行性政策手段进行了进一步介绍,希望这些源于本土的措施能对其它城市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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