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圆桌会:发布东盟国家绿色低碳转型潜力报告

2023年05月10日

5月10日,由生态环境部指导,“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简称“联盟”)主办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圆桌会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会员大会在京举行。生态环境部部长、联盟联合主席黄润秋在线出席活动并致辞。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联盟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赵英民主持开幕式。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将作为首个在绿色“一带一路”框架下由全球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相关领域的非政府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等共同发起成立的国际性环保社会组织,为推动共建国家绿色低碳转型、携手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搭建机制性的、国际性的多边合作平台。本次会议也是联盟的首次会员大会,42家中外机构作为首批成员单位加入联盟,通过了联盟理事人选和章程。会上发布了多份报告。

NRDC支持联盟开展的《“一带一路”倡议下东盟国家绿色低碳转型——潜力与机遇》研究报告在本次会上发布。

报告探讨了东盟地区在开展区域能源合作中存在的资金、政策、技术、壁垒四大方面的问题与挑战。根据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政策环境、能源结构与可再生能源发展需求的差异,报告将东盟十国分为四类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潜在合作方向:

  • 印尼是东盟地区经济体量、人口和碳排放最大的国家,煤电退出仍存在大量资金缺口,而且现有电网的分散特点不利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建议通过支持建立碳市场等手段扩大能源转型融资规模,加强电网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提高省级电网联通水平和储能水平,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 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属于经济发展相对良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一定的政策与实践基础的国家,但现有能源结构中煤电占比较大。建议优先关注电力投资环境的顶层设计,包括上网电价机制、可再生能源配额等,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融资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引入绿色债券金融工具,以及放宽能源市场对外国投资的比例限制等方向。

  • 柬埔寨、老挝、缅甸三国的工业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相对落后,且支持可再生能源和吸引投资的政策不完善,但水力和风光资源均较为丰富。因此,合作的优先领域包括推动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屋顶光伏等离网发电与储能以提升电力可及性,以及制定科学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以实现较低成本的能源绿色转型。

  • 新加坡与文莱两国面积较小,但经济发达,可在清洁能源技术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和提供绿色金融支持,如屋顶太阳能和垃圾焚烧发电结合的可再生电力示范系统。特别是新加坡,可利用自身金融与财政资源优势,吸引更多国际资金进入东盟国家可再生能源市场。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NRDC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洁清表示,期待联盟通过自身国际化的组织构架和广泛的伙伴关系,促进中国与带路沿线国家各层面有效的对话和交流,从政策经验分享、金融支持、技术资金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共同发力,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发展。NRDC愿与联盟加强合作,共同为全球能源转型进程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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