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7日生态环境部的新闻发布会上,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简称《草案》)对应对气候变化这一新兴领域做出了引领性的规定,为今后相关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确定了原则,奠定了基础,为将来新兴领域的单行立法预留了空间。《草案》于4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草案》的一大亮点是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并设立应对气候变化专章。
会议讨论|图源:NRDC
目前《草案》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NRDC的支持下,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于5月21日在京组织了《草案》的气候问题专题研讨会。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副主任丁丁表示,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全程支撑了生态环境法典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及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项立法工作,期待借法典编纂的契机填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立法空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肯定了法典编纂的重要意义。他认为,通过在法典中纳入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可为后续的专项气候立法和执法提供高层次法律依据。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组田超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的整体情况,从法典编撰的意义与必要性、编纂情况和法典简要介绍三方面做了专题发言。他强调,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并非完全的再造,而是对现有成熟制度的集成和升华,突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章节在法典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忠民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编纂情况,包括其独立成编的意义、编纂思路和内容特点等。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副主任田丹宇对生态环境法典中涉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容进行了详细梳理,分别就总则编、绿色低碳发展编和法律责任编中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规定的编纂逻辑、编纂过程、法律概念进行了解读。
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康艳兵、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艳芳、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韩德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玉梅,分别从理论层面对法典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贾秋淼、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专委会执行秘书长李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张晶杰、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宏观政策研究部副主任毕竞悦、北京绿色交易所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负责人高原,分别从实践层面就法典草案的问题、挑战与建议与专家们进行了深入交流。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综合处副处长侯芳表示,将认真梳理和吸纳专家们的宝贵意见,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为法典的编纂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