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气候变化谈判政治博弈的启端

2011-10-06 作者: 杨富强

巴拿马运河的旧照

资金问题是坎昆会议决议中平衡推进的重要议题。在巴拿马的气候谈判会议上,大家都期望在长期资金的问题上有所进展。资金的管理架构运作规章固然重要,但缺 乏资金来源、资金支持项目和绿色气候资金也只能是无米之炊。资金小组讨论会上,发达国家既没有政治意愿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介绍有关资金的安排情况,也不积极 地想方设法地寻找长期资金来源。美国、加拿大和日本阻挠小组在资金问题上的讨论,尽管资金问题上有些敏感的话题,但不是阻挠的原因和借口。当发展中国家将 向德班会议提交的有关资金议题的文本拿出来供小组讨论谈判时,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参加并阻挠文本的讨论。这使会议的不满程度升高,发展中国家代表认为有些发 达国家缺乏诚意和政治意愿,在实际问题上不积极和采取拖延术。这种谈判的状况也同样发生在适应议题小组的非正式会议上。

在前两天的“对应措施的经济和社会后果”小组的第一次会议上,由印度牵头并由许多发展中国家提出单边贸易措施决议的一份建议,希望在德班的缔约方大约上给 予考虑。提交方希望这份建议能在巴拿马会议上作为谈判的基础,但是受到发达国家和个别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反对的理由是这类问题应提交给联合国的其它附属机 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不是一个合适的机构处理贸易问题,否则会与WTO产生冲突。发展中国家认为,坎昆会议决议提供了平台,讨论由于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 变化采取的措施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单边贸易就是这样一种影响的例子。但是发达国家仍然坚持不讨论这类问题,而应由联合国的相关附属机构来处理这类问题。

根据中国有关研究单位发表的报告提出,中国约20%左右的能源消耗在对外净贸易(外贸-进口)的产品上。从碳排放的角度说,中国为国外消费者排放CO2, 从经济的角度说,中国外贸是国内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因此,现在就要准备好几个方案,到WTO怎么谈判,到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怎么谈,变被动为主动。既可 为当前的谈判服务,也可为下一轮的谈判服务。根据我们几年参与气候变化谈判和观察,在谈判桌上要赢得主导,很重要的是对每个谈判议题和步骤,要准备几种方 案,有明确的诉求和目的,详细的计划和步骤。把要求对方做什么,作为自己行动的条件,而不能简单的对某个问题说“是”和“不是”,或“对”和“错”。在谈判中,没有做好家庭功课的一方,往往陷于被动。

今天下午继续讨论法律形式议题。一切情况大都照着昨天的程序走。主席依然散发着她的提纲,中国、印度、委内瑞拉等发展中国家依然表示按气候变化条约、京都 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和坎昆会议的指导,讨论法律定位问题。在讨论中,有的发展中国家对条约的理解,有根有据地提出自己的意见。美国、欧盟、日本和其它伞形 国家,依然支持主席的提议,继续要求讨论对所有的“主要经济体”或“主要排放”国家实行有约束力的减排目标。美国表示可以接受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目标,但 条件是“主要经济体”(明指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要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目标。欧盟等京都议定书附件1国家重复以前的要求,同时提出一些较为详细的建 议。

今天会议讨论的气氛比较平和,各自提出自己的看法,由于巴拿马会议的时间有限,法律形式的议题讨论今天结束,没有形成建议文件提交德班大会,只有延迟的德 班的准备会议上继续讨论。从目前谈判所需要的时间来看,估计在德班的二周内较难达到形成文件的共识。从法律形式的议题讨论来看,小岛国联盟和某些发展中国 家与77+中国集团有明显的分歧,主要表现在急于将发达国家和主要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捆绑同起来。

在坎昆会议的决议中,MRV的要求对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有不同的形式。对发达国家要进行国际评估和回顾(IAR, International Assessment and Review)。对发展中国家要进行国际咨询和分析(ICA, International Consultation and Analysis)。在巴拿马会议上,大家对发达国家的IAR很感兴趣,在减排的议题中重复提及,有若干边会也做了初步的IAR的核算体系研究。

在发达国家的IAR中,要求有二年期的报告,包括指导原则、假定条件、基准年、变量分析方法等。对资金支持也要采用IAR。另外,根据坎昆决议的要求,所 有发达国家要制定低碳发展战略。上述这些部分都集体综合在MRV的框架下。在对发达国家的核算体系的要求首先是透明度高。透明度的要求针对政策效果、统计 数据、计算方法、假定条件、预测模型、CO2排放清单、碳库、碳汇等等。但是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例如在碳中和利用什么方法?“全经济”排放的定义是什么?土地利用和土地利用变化的准则是什么?如何防止碳泄漏?什么样的温室气体和产业部门要包括进来?如何避免重复计算?澄清这些问题是IAR的首要前提。

透明度还意味着各个发达国家通过IAR对减排目标进行对比。要建立起统一的核算体系和准则,才能适应“可比性”的要求。否则,就很容易产生重复计算,造成 决策误判,以及对全球减排行动的有效性产生怀疑等。在称为“环境诚实度”的标准下,统一的发达国家的核算体系和准则显得十分重要。

发达国家的IAR的经验,值得发展中国家在实施MRV的要求时,做好ICA。首先,不同的发展中国家根据本国经济、统计系统和数据收集、技术水平和设施装 备等制定出一套可实施的指导原则,在保护国家主权的前提下,认真做好ICA的透明度和可靠性问题。ICA的实施不仅是完成国际条约的规定,最终促使建立完 整、准确、可靠的CO2排放数据体制和体系,以及建立核查体系和方法。 

彩色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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