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提案,旧分歧

2011-10-04 作者: 杨富强

遭受火灾的教堂

有些发达国家呼吁开始一个新的条约谈判,然后在德班大会上发布。澳大利亚和挪威政府代表团在巴拿马的气候变化大会上提交了一份建议书,提出对发达国家在京 都议定书和长期合作行动中的减排目标进行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定。同时对发展中国家,除贫穷的发展中国家外,也要作出强制性的减排承诺。并在此基础上,才谈到 进一步提高减排承诺的目标,以填补气候变化减排中的巨大差距。正如一份NGO评论报告指出,该建议除减缓议题外,没有涉及适应、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 等在巴厘路线图载明的其它重要议题。其要求发展中国家作出强制性的减排,却减弱了发达国家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承诺。

在今天上午的法律形式小组讨论会上,会议主席希望,在德班大会上法律形式的讨论能够取得进展。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美国等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 国家经济发展和排放的增长,使谈判的基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实的问题是,除了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以外,主要的排放国都应加入有约束力的要求。京都议定书和 气候变化公约中的排放目标承诺都应有法律约束力。气候变化公约下的长期合作行动缺乏约束力和强制性,现在要讨论如何建立一个全面的、对减排目标有法律约束 力的文件。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印度、马来西亚和非洲等国家,则表明自己的立场,认为气候变化公约本身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在提出这个强制性问题,并没 有在公约找到依据。暗示要对公约进行修改,更不合事宜。如果发达国家希望在减排问题上有法律约束力,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就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为什么 不好好地在京都议定书方面遵守并设置较高的减排目标承诺,反而要另开炉灶?巴厘路线图早已对气候变化公约的长期合作行动做了规定,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要有 可比性。因此,在公约的原则没有获得共识之前,无法对单个的建议方案进行讨论。会议主席宣布,明天继续讨论法律形式问题。尽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还有许 多分歧,但对减排目标要有强制力的问题上是一致的。其它的分歧也可通过谈判取得共识。由于这个议题很重要,参会的人员很多,会议室挤得满满的,反映了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关切。

今天下午的77+中国的闭门会议中,发展中国家对美国在长期资金上的消极立场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一些发展中国家甚至威胁暂停谈判以施压美国在资金问题上作 出更多的澄清和妥协。在波恩会议资金议题的谈判中,主要精力被转移到如何设计资金管理的架构上,而不是放在长期资金如何安排和如何获得。如果长期资金无着 落,绿色气候基金就成为一个空架子。在这次巴拿马会议,资金议题的讨论要平衡、平行发展。在德班会议上,要有一些实实在在的资金来资助贫穷脆弱的发展中国 家应对气候变化、改变增长方式、走低碳绿色经济之路。发展中国家再三强调2013-2020的时间段上,要看到每年有大幅度上升的资金来源,直至2020 年达到10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2010-2012)到2012年底截止,要保证2013年能立即取得资金,而不能存在一个时间上的缺口和间隔。绿 色气候基金要有充裕的资金来源,不仅能满足机构运行,还有充分的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海事机构(IMO)希望能得到德班大会决议的授权, 按照给定的指导方针,遵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尽快地开展工作,筹集资金。 

关于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