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谈判为地球降温

2011-09-01 作者: 杨富强

侯艳丽  世界自然资金会  能源与气候变化主任

杨富强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  气候变化与能源高级顾问

2011年6月,为期两周的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第二次德国波恩会议结束。此次波恩谈判没有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这给将于2011年11月在南非德班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大会留下不少难题。

气候变化是人类21世纪面临的最大的生存挑战。自18世纪后期的工业革命以来,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从280ppm上升到目前的387ppm,超过了自然界所能承受的极限350ppm。1860年以来,全球范围内平均温度上升约 0.75℃。

如果按照目前的排放趋势并不加以改变的话,21世纪末全球平均升温幅度为2.4℃~6.4℃,这将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产生巨大的甚至毁灭性的破坏。世界各国正纷纷拿出对策,应对气候变化。气候变化谈判则是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最重要的政治举措之一。

早在1992年,联合国就举办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大会,由190多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期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从而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可持续地发展。1994年3月21日,《公约》正式生效。此后的近20年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大会的缔约方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以期达成世界各国协力减排,拯救人类的共识。

全球变暖,我们还能撑多久

自然科学研究和发现是气候谈判的依据。温室气体效应和气候变暖是自然科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IPCC)1990年发表了第1个有关气候变化的评估报告,1995年发表了第2个评估报告,2001年第3个评估报告,2007年第4个评估报告。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和实测数据揭示了气候变暖的事实和未来趋势的高度可能性。国际气候谈判正是基于这种可能性所产生的巨大危害而进行的。

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越迟缓,人类付出的代价就越高。目前的气候变化谈判迟缓、拖延,这种情况使得各国将面对越来越艰巨的挑战。许多研究报告指出,如果全世界采取的行动越迟,减排的目标越低,那么全世界达到的峰值排放量就越高,峰值拐点出现得也就越迟。为了达到温度上升控制在2℃以下,较高峰值拐点后的减排路径也越短。举例来说,如果全世界排放峰值出现在2020年,如果要达到2℃以下的温升目标,我们可以在2070年之前的50年里做出减排应对。如果全世界排放峰值出现在2030年,我们必须在2060年之前的30年里做出减排应对。后一种情况比起前一种情况,应对时间短,措施强度硬,投资高,成本代价大。

国际上几个著名的研究报告指出,要在2050年将温度上升控制在2℃以下,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应少于120亿吨,发达国家至少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90%以上。如果把在世界各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所作的减排承诺(发达国家)和国家适当的减缓行动方案(发展中国家)相加起来,2020年二氧化碳总排放量与应当减少的总排放量之间相差60~90亿吨。会议谈判拖得越久,应当减排量之间的缺口越大。如果这种趋势不加改变,2050年温度升高4℃的概率大于65%。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大会是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主要机构和重要的推动力

不幸的是,现有的事实仍不能充分教训气候变化怀疑论者和在气候谈判上的迟疑不决者。2013~2014年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将出版第5个评估报告,将会有更多的事实证明气候变化的确定性,进而推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

需要指出的是,应当分清“科学研究上的怀疑论”和“气候变化怀疑论”之间的区别。科学的每一个重大发现和理论突破,都是从对现有框架的怀疑开始的。科学上对气候变化有不同的理解和争论是必要的。但是,对气候变化的事实不承认和对着干,则显然罔顾科学研究的本质了。政治决策和气候谈判应当排除气候变化怀疑论的干扰,以积极的态度应对这场气候变暖灾难。

减排承诺,各国在争论什么

作为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主要机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大会无疑是重要的推动力。不过,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的缔约方众多,谈判程序繁琐,以致谈判时间冗长,而且效率低。比如,有几个国家为了表示不同意见,可以阻扰会议的进程。这些不足和缺陷也常为诟病,受到批评。

在气候变化谈判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出现巨大分歧。不同的国家联盟组织的诉求,也增加了气候变化谈判的复杂性。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大阵营中,存在着不同的国家联盟。在发展中国家中,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国形成的基础四国,是发展中国家阵营的柱石,起着引领的作用。小岛屿国家与贫穷的发展中国家联盟受到气候变化的冲击和影响最大,甚至担心国家的存亡。他们对气候变化谈判所设定的目标更高更苛刻,对排放量大的发展中国家也常有怨言。此外,有些很富裕的石油输出国家,如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以及较富裕的发展中国家,也常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在发达国家阵营中,由于美国游离于京都议定书之外,影响了一些伞形国家的谈判态度和决策。(伞形国家指的是在欧盟和美国之外的附件1国家,由于地域上的分布呈现伞形而得名,例如加拿大、日本、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国。附件1国家是在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上提出的,指的是发达国家、东欧和俄罗斯共38个国家和地区。)苏联解体后,多个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经济急剧下滑,排放量也大幅度减少。即使到2020年时,这些国家的排放量仍比在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减排目标低。这部分不费吹灰之力减少的气体,称为“热空气”。出售这部分“热空气”不仅给碳市场带来副作用,也降低这些国家应做的减排努力。在欧盟内部,东欧希望分配的减排额度小些,不要影响经济发展和竞争力。减排积极的德国、英国和北欧国家,对行动迟缓的其他欧盟成员国表示不理解和不满。

如果全球变暖持续,北极熊和白熊将一并消失

当前,气候变化谈判的主要焦点是如何做出《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政治减排承诺。《京都议定书》是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上至今为止仅见到的有法律约束力的硕果。否定《京都议定书》,否定《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否定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上做出减排的政治承诺,将会导致《京都议定书》的退化、失效和被抛弃,对国际气候变化谈判造成长期的和重大的负面影响,是一种倒退的行动。

日本、加拿大和俄罗斯以本国的某些特殊情况为由,明确地表明不会在《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做出减排的政治承诺。澳大利亚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上摇摆不定。欧盟及其他一些伞形国家表示要保留《京都议定书》,但是在第二承诺期上预设条件,要求美国、中国、印度等排放大国也要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上做出减排目标和行动承诺。很显然,这种预设条件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有的国家认为,即使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停摆,其实施效果较好的某些市场机制仍可被采用,试图表明京都议定书仍存活和在工作中。但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些市场机制的手段是为其减排目标和要求而采用的。没有目标,其市场机制何用?京都议定书正面临着“休克”甚至“废弃”。京都议定书的命运,对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未来走向,起着指路牌的关键作用。

马尔代夫人的期盼

德班会议,我们能寄望什么

南非德班的气候谈判大会值得期待。2011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大会将在南非德班召开第17次缔约方大会,但是,需要进行谈判磋商的时间已不多了,期望不能太高。在南非德班的会议上,大家的关注重点是,发达国家如何在气候变化恶化的情况下,在更大的范围内承诺更高的减排目标。在关系京都议定书命运之时,能够出现转机的关键是世界各国领导能否做出睿智的政治抉择,在一个平衡点上寻找各方都能支持和同意的方案。

对德班会议成果的预测现有3种具体的情景。

第一种情景是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但是概率很小,希望暗淡。

第二种情景是达到像坎昆那样的决议,把悬而未决的议题留到2012年最后一年继续讨论。这种情景概率较大,有希望达到,但是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

第三种情景是达到哥本哈根协议那样无约束力的文本,概率较大,我们不希望达到这种结果。

无论是第二种和第三种情景,都会导致2012年形成的决议是:各自目标,分别表述,自愿实施。只不过第二种情景中,尚有较好的运作机制,推动自愿实施。而这些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时间紧迫,但是气候变化谈判的进程实在令人堪忧。从巴西里约、日本京都,到丹麦哥本哈根、墨西哥坎昆,谈判的地址不停地在亚洲、非洲、美洲转来转去,但是谈判的宗旨从未变过:为地球降温,拯救人类自身。愿望是美好的,道路是艰难的。气候变化谈判的漫漫长路上,风雨兼程,坎坷不断,但是希望从未破灭,我们仍在坚持。尽管每一步都走得艰辛, 但是相信到最后,每一步的艰辛都是值得的。

《京都议定书》只是个传奇吗

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意愿是气候变化谈判的基础,而《京都议定书》正是这种政治意愿的结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大会的各缔约方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在气候变化谈判上的一个里程碑。它肯定了气候变化谈判的基本原则,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公平的原则。它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变化条约,是基于科学、历史责任、平等和能力做出的。它是全方位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指南,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和规范。它有硬性规则及有惩罚手段,秉承公平原则,采用统一的计算体系和统一的报告规范等。

《京都议定书》要求附件1国家首先承担减排责任,做出表率。附件1国家的减排责任是可相互比较的,减排结果是可以核查的。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5年(2008~2012),附件1国家要在1990年排放的基础上共同减少至少5%的排放,并定期检查。此外,京都议定书提倡采用市场机制手段,比如清洁发展机制、碳交易市场等,达到或补充排放目标。

不过,美国谈判代表虽然在京都议定书上签署,却遭到国内参议院的否决,从而使美国游离在京都议定书之外。发达国家低迷的政治意愿也使得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承诺面临着存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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